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招标2

咨询,市政设计,建筑设计,检测,生态环境 山东 151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4-05-04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咨询,市政设计,建筑设计,检测,生态环境 归属地: 山东 威海市
招标人: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招标截止日期: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人员资质: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5、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指导意见》和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调整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分包人分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含外墙渗漏)的保修期为10年,质量保修期自总承包单位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0年内出现质量问题负责维修至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自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顺延10年承担分包范围内的质量保修,费用由分包人承担。竣工验收前和质量保修期内,出现分包范围内质量问题,分包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且必须开展实质性维修措施,维修后及时与业主(发包人、承包方)沟通,在业主(发包人、承包方)认可的合理工期内修复完毕。因分包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分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分包人的过错造成分包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分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承包人可减少支付工程价款。分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承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承包人据实审核修复费用,分包人按承包人要求一次性支付修复费用给第三方。分包人承担自行修复或第三方修复部位的保修责任。由于分包工程缺陷维修导致其他总包分项工程返修所造成的损失,费用及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不意味着分包人免除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公告正文

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招标2 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招标2公告日期2024-05-04截止日期2024-05-07联系人于振波联系电话18660362858招标要求工期1.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质量1.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要求。根据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调整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实施意见》,分包人分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质量保修期限为10年。安全文明施工1.符合承包人要求。资质1.具有相应资质。管理人员1.符合承包人要求。专业类别要求园林绿化(凭业绩)其他说明1、报价中: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单价填1,安全质量管理费单价填比例数,奖罚单价填1。2、履约阶段必须按以下要求填写,否则废标。合同签订后,根据发包人付款情况预付合同额的:30%,工程完工后提交《已完工程量分包结算申请核查表》及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审核完成并出具分包结算单后(双方签字盖章),无息支付应付分包人工程款不超过: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分包工程最终结算单开具完成(双方签字盖章)后一年后付至:7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分包工程最终结算单开具完成(双方签字盖章)后两年后付至:8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分包工程最终结算单开具完成(双方签字盖章)后三年后付至100%。3、工程施工中出现设计变更、工程增减、补充签证等情况,分包人应积极协助承包人备好相关资料,及时与承包人进行协商沟通,分包人不得以签证变更未办理完成、承包人拖欠工程款等任何理由进行停工。否则,分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违约金、向业主支付因延误交楼的赔偿金、为业主代付的物业管理费、与业主和解的赔偿费、为业主支付房费、代付生活费、延误交楼导致发包人名誉损失、相应的法律责任等)。4、本合同工程款(除抵顶部分外)采用非现金和现金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如下:非抵顶工程款累计非现金方式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价款的50%,其余部分采用现金支付。(非现金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商票、汇票等其他非现金形式,承包人有权调整非现金的支付方式及比例)。合同履行中实际抵顶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比例的,以实际抵顶金额调整现金付款部分比例。5、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指导意见》和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调整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分包人分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含外墙渗漏)的保修期为10年,质量保修期自总承包单位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0年内出现质量问题负责维修至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自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顺延10年承担分包范围内的质量保修,费用由分包人承担。竣工验收前和质量保修期内,出现分包范围内质量问题,分包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且必须开展实质性维修措施,维修后及时与业主(发包人、承包方)沟通,在业主(发包人、承包方)认可的合理工期内修复完毕。因分包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分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分包人的过错造成分包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分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承包人可减少支付工程价款。分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承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承包人据实审核修复费用,分包人按承包人要求一次性支付修复费用给第三方。分包人承担自行修复或第三方修复部位的保修责任。由于分包工程缺陷维修导致其他总包分项工程返修所造成的损失,费用及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不意味着分包人免除应承担的质量责任。6、合同数量为暂估数,最终结算数以发包人审定值为准。7、每次进度付款前按照应付款金额扣留1.5%应急准备金、2%产值上交款,在最后的履约阶段中再行支付;安全质量管理费按合同约定比例扣除。8、若发包人在以上约定节点前支付承包人工程款,并确认为分包工程款(发包人书面明确为分包工程款)时,承包人可以支付该指定工程款给分包人。9、承包人缴纳的工伤保险、安责险、招标代理费等费用,按承分包双方各自造价占总造价比例分摊。承包人负责提供水电接入点,由分包人按施工情况接到施工部位并设置水电表计量,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分包范围内施工的内容,发生的一切试验费检测费等由分包人承担。本工程为鲁班奖工程,分包人施工内容及施工资料均需达到鲁班奖标准,因分包人未按鲁班奖标准要求执行造成的维修、返工等费用由分包人承担。10、分包人自己负责施工内容的审计提报及结算工作,分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审计费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有权在分包人的结算款中代扣。审计结算工作的时间必须在承包人土建工程审定结算前,如因分包人原因耽误承包人工程总结算的审定和合同的履约,每拖延一个月罚款2000元。在建工程顾客满意度低于规定指标且为专业分包人原因的每次罚款1000元,以上罚款从专业分包人工程结算额中扣除。11、分包人进场的材料、器材应单独标注标记,应区别与承包人及其它专业分包单位的同类材料、器材,应具备完整的进、出场及耗用记录。材料、器材退场时应由承包人保管员协同清点,承包人施工员与保管员共同签署“出门证”,方准许出场。12、分包人应主动与承包人进行提升机或塔吊运料的协商,在拆除提升机或塔吊前,发生垂直运料施工承包人将为分包提供提升机或塔吊,费用双方协商,拆除后发生的垂直运料由分包人自己承担。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工程承包人制定的《项目部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等未尽事宜执行公司各级管理制度及项目部管理制度。抵顶目录.doc(309KB)里口山医院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甲指分包情况说明.docx(16KB)招标公告明细#主要工作内容单位预估工作量备注1室外配套及景观工程元10,000,000.002安全质量管理费元-10,000,000.003奖罚元200,000.00履约阶段#履约阶段1合同签订后,根据发包人付款情况预付合同额的2工程完工后提交《已完工程量分包结算申请核查表》及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审核完成并出具分包结算单后(双方签字盖章),无息支付应付分包人工程款不超过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分包工程最终结算单开具完成(双方签字盖章)后一年后付至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分包工程最终结算单开具完成(双方签字盖章)后两年后付至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分包工程最终结算单开具完成(双方签字盖章)后三年后付至该公告只有专业分包商可以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