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梅山江商务楼A区场外景观、B区场外景观、周边环境改造工程场外景观、新行政中心场外景观设计项目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市镜湖新区的梅山脚下,背靠梅山,四周水系环绕,地处“大绍兴城市绿心”区域核心,总用地面积为146438平方米,本次景观设计面积约为60121平方米,包括规划红线面积和局部沿河延伸区域。项目充分尊重原始地貌肌理,营造一个“承载深厚文化内涵又富有现代感”的绿色行政办公中心周边环境,使建筑与环境有机结合,和谐共生,融和在镜湖湿地的绿色大背景中。本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 11971.75万元,竣工决算为5330.9951万元。

二、设计定位

设计定位:结合城市定位、继承文化内涵、满足功能需求,协调建筑风格,创造出与大绍兴城市框架相符合的现代化行政中心。

设计理念:千里伏脉,山水相承——对绍兴城市发展进程脉络的继承和延续,继往开来,谱写新乐章。

四水归堂,迎合有序——对场地空间巧于因借,建筑与景观和谐共生,融合于大背景环境中。

三、设计特色

整个项目空间是根据功能分区划分为四个景观空间,呈U型半围合式递进式分布,根据传统建筑空间布局形态,从南向北依次为:前厅、中堂、内院、后园。在各自空间中结合地域特色进行设计。

1、“印”的提炼:代表绍兴地域特色的荷叶地、水巷、桥、船、兰花、出土文物等物质文化中提炼设计元素,作为印象绍兴的文化符号进行设计构成,赋予景观独特内涵性,隐喻的内涵又体现了绍兴大气厚重的“隐”文化。

2、“墙”的运用:各种不同形式的“墙”,如连廊、景墙、绿篱等,通过高低、长短、虚实不一的组合来分隔或围合空间,形成丰富的空间层次。通过传统的藏露互补、虚实相生的表现手法,使景观的空间更意境化。

3、“和”的体现:空间布局依托山水之势,巧于因借,从“核”心的地理位置到“和”心的气场空间,使建筑与景观和谐共生,城市空间序轴浑然一体,融合于大环境中。

整个项目空间布局为“一核两轴四进八景”。

一核:行政中心主体建筑空间;

二轴:纵向轴--延续轴线,环形轴--串联空间;

四进:前厅--市政广场,中堂--主体建筑空间,内院--建筑围合空间,以水巷串联,后园--沿河的绿地,与环境相融合;

八景:迎宾广场、纤道掠影、曲兰觞杉、濯璎掬水、逸林翠屏、乌篷芳影、河埠清音、


项目分类:
公建类景观
项目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
主创团队:
交通市政景观事业部
相关团队:
交通市政景观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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